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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狂人网友论坛基本法》议案(20080328)
1.总则
1.1设计狂人论坛为工业设计周刊(http://www.designnews.com.cn/)的子频道,所有权为设计创新周刊的团队所有,并由团队负责系统维护、程序修改。
1.2论坛管理权为论坛管理委员会所有。
1.3论坛管理委员会所制定的其他制度以及各版主编自行制定的制度不得与本基本法相抵触。
2.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2.1网友同意遵守本基本法通过注册获得论坛ID后,即可成为论坛的用户,使用论坛的各项免费服务。
2.2用户根据不同的威望值从低至高分为读者(0威望)、投稿人(100威望)、撰稿人(200威望)、通信员(500威望)、记者(1000威望)、助理编辑(1500威望)、责任编辑(3000威望)、资深编辑(5000威望)八个等级,等级越高所拥有的功能及权限越高。
2.3用户在设计狂人论坛上记录的资料及私隐受到保护,除用户自愿或司法机关侦查需要,否则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
2.4用户在设计狂人论坛所发表的原创作品受到保护,除可被设计创新周刊使用或授权使用外,其他个人或单位的使用,必须经由设计创新周刊同意,保留作者署名和作品出处,并尊重作者所享有的各种法定权利。
2.5设计狂人论坛的一切内容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故设计狂人论坛内容仅供访问者个人使用参照。
2.6设计狂人论坛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服务运作正常,但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的意外而导致用户的损失,对此设计狂人论坛不会任何负责。
2.7如用户发现设计狂人论坛程序上的缺陷,有向管理委员会报告的义务,而不得利用之谋取不正当利益。
2.8设计狂人论坛在现实许可的情况下尽力保障用户的言论自由,但用户不得发表以下内容:A.涉及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诽谤的内容;B.为商业广告并与讨论主题无关的内容;C.已经重复多次发表的内容;D.涉及政治敏感话题,并有可能对网站生存造成威胁的内容;E.内容涉及性行为或身体裸露,并以挑逗阅读者性欲为目的的内容;F.含有恶意代码、电脑病毒、木马程序的内容。G.会引起知识版权争议的内容。
3.管理委员会
3.1管理委员会委员由管理员、各公共讨论区总版主及版主所担任。
3.2设计狂人论坛各公共讨论区版主没有任期限制,版主如果在3个月内没有登录论坛,也没有告假,将取消版主职务,并发站内短信或者邮件通知;虽登录论坛,但对所属板块不作为,也将取消版主职务,并发站内短信或者邮件通知。而在三十天内未曾登录论坛或在九十天内未曾在论坛发言,则被自动取消资格。
3.3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权力范围包括:A.涉及全论坛的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废除;B.公共讨论区及个人讨论区各版的开设、修改、合并、关闭;C.决定对论坛用户的奖惩;D.对用户发表的内容进行评分。
3.4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方式为:由委员在[站务管理]版进行讨论,并提出表决议案,由全体委员进行投票表决,获得大多数同意即获得通过,否则即不通过。
3.5管理委员会所有议案的投票表决时间为七十二小时,议案只能有同意、弃权、反对三个选项,违反此两项条件的投票结果无效。
3.6管理委员会所作出的决策由管理员Jane负责执行。
3.7管理委员会任一委员均可对不称职的搬主提出罢免议案,通过后即可对相关委员进行罢免。不称职是指:长期不参与管理事务、滥用职权或越权、泄露内部讨论内容、违反本论坛中的其他禁止规定。
3.8常务编辑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与论坛管理事务,可提出辞呈,管理委员会应予批准。
3.9用户可在[站务管理]版向论坛管理委员会对滥用职权的版主提出投诉。
4.管理员及总版主
4.1管理员Jane由设计创新周刊的团队所任免,为论坛全区的常务管理人员,负责处理论坛个板块所出现的紧急情况,包括:A.出现危及设计狂人论坛或用户安全的帖子;B.出现破坏性的灌水行为。
4.2论坛各版块设置版主若干,版主无分主次,如该版暂无版主则由论坛管理委员暂为代管,各版由版主全权负责板块的日常管理。在非紧急情况下,论坛管理委员会或总版主不得干预各版块的日常管理事务。
4.3版主的管理权限包括:A在不违反作者原意的情况下编辑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的讨论主题和帖子;B根据本基本法相关条款删除违法的讨论主题和帖子;C.对不符合该版讨论范围的主题和帖子进行转移;D.将优秀的主题加入精华;E.将涉及灌水的主题进行锁定;F.将帖子数量太多的主题进行分割;G.向论坛管理委员会提出对用户奖励或惩罚的申请;H.对用户所发表的内容进行评分;I.禁止违反本法的用户发言。
4.4同一用户不得兼任超过两个版的版主。
4.5版主没有任期限制,但无正当理由作事先申请或事后说明,而在三十天内未曾登录论坛或在九十天内未曾在论坛发言,则被自动取消资格。
4.6管理委员会对不称职的版主提出罢免议案,通过后即可对相关版主进行罢免。不称职是指:长期不参与管理事务、滥用职权或越权、泄露内部讨论内容、违反本法中的其他禁止规定。
4.7版主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与论坛管理事务,可提出辞呈,管理委员会应予批准。
4.8同一版的版主之间如出现管理分歧,可由管理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
4.9用户可在[站务管理]版向论坛管理委员会对滥用职权的版主提出投诉。
6.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6.1设计狂人论坛管理委员负责对本法的解释。
6.2本法的修改需经论坛管理委员会大多数表决通过。
论坛版主是论坛里相应板块的负责人,是论坛的财富,但如果没有一定的规矩,再好的论坛也很难走下去,
·版主职责
1、版主必须认真负责,尽量保持充裕的上网时间来维护负责板块。
2、版主应该保持平和、冷静的心态,不能发布危害本论坛的言论,不能在本论坛使用攻击性语言与其他会员争执。
3、版主应尽最大努力解决网友提出的各类问题。
4、版主应该经常组织话题的讨论,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不发表未经证实和无根据的猜测,以保持在论坛中版主的权威地位。
5、同一版的各版主应当密切配合,尽量保持在任何时间都有版主在线,帮助各会员处理问题。
6、对于有一定见解或者表述精彩,或者引起大家共鸣和热烈讨论的帖子,要尽快给加为“精华”或者置顶讨论。
7、版主遇到严重违规(色情、反动、违法)的帖子,可以立即删除。
8、对于垃圾贴和攻击性的帖子,请马上删除,并通过短信通知警告该网友。
9、删除乱送分和分类不对的提问贴子。
10、删除的帖子能够说明原因的,应用短消息通知发贴的网友,解释原因。
11、对于热情发贴并有一定水平的网友要多多鼓励,并可推荐成为版主之人选。
12、版主应当有其所负责的版面和论坛的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及设想,并征求大家的意见。
13、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版主,管理员或大版主将暂停该版主的权限,转为普通会员,并通过短信或其他途径通知该版主。
14、版主不能把自己的版主ID转借给他人,如果版主的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来管理,请通过短消息直接和管理员或区版主告假。
版主权利:
1、获得每期‘设计创新’杂志赠送。
2、认真负责的版主将在月底奖励100积分,攒够活跃积分可以兑换奖品或者现金。
*认真负责包括:及时回复会员疑问、每月论坛发帖量20帖以上、发展热心会员、管理本版的精华、置顶、广告帖认真及时。
版主义务:
1、版主如果在3个月内没有登录论坛,也没有告假,将取消版主职务,并发站内短信或者邮件通知。
2、虽登录论坛,但对所属板块不作为,也将取消版主职务,并发站内短信或者邮件通知。
系统分类:
设计狂人 | 用户分类:
五月生活,休闲测试 | 来源:
整理